1 目的
1.1 规范公司证照、印章的使用和管理,明确责任、规避风险。
1.2 适时用印,高效支持业务对用印的需求。
2 适用范围
2.1 临清市自来水有限公司。
3 职责分工
3.1 公司所有印章和证件按附件《证照印章掌管分工表》分工掌管。
3.2 需用证照印章的,按流程分工,审核、审批、使用。
4 证章办理与注销
4.1 公司名称变更,由注册责任人负责办理证照和刻制全套印章(包括公章、法人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、客户服务中心章,不得刻制其他印章),并于办理完毕的当日分别移交掌管人签收。
4.2 作废印章统一交由行政管理部封存三年后,在部门负责人、分管副经理的监督下验明印章,当场销毁,监督人应在印章销毁见证书上签字。
4.3 印章丢失,应在分管副经理的监督下,由掌管人所在部门应按法定程序处理,并对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性处理。
5 证章管理
5.1 证照包括营业执照,以及公司的经营许可证、资质证书等。
5.2 证照年检或信息填报、到期换证由证照掌管人负责,如: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填报。
5.3 证照复印件由证照掌管人负责提供,若需盖章,应按盖章审批流程办理。复印件上应压内容注明用途和对方单位名称,如:仅限用于**单位办理**事项
5.4 印章必须由掌管人亲自持有和盖章,不得交由任何人代持、代盖。
5.5 印章应保存于专用的抽屉或柜子中,人离同步上锁,并正对摄像头可做监控(如有)。
5.6 掌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持印章。离开掌管岗位或较长时间休假的,应在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,三方签字移交。
5.7 证章原则上不得带出掌管人办公室,因业务需要到办公室以外现场使用的,应在申请中特别注明所到的地点,经批准后,由掌管人亲自携带,使用后必须当日携回办公室,不得带至他处过夜。
6 盖章流程
6.1 非合同类文件盖章,应按照《盖印审批流程》进行审批;合同类文件盖章,合同文本需按照《合同审批流程》进行会签审批;在供水合同上盖客服中心章由客服中心负责人审批。
6.2 未见到经合规流程的最终批准信息,掌印人不得盖章。
6.3 严禁在任何空白、空格纸张或未能明确约定本公司权利和责任的合同、协议上盖章。
6.4 发票盖本公司发票专用章的,无需审批,由掌印人审验无误后直接盖章。
7 违规责任
7.1 证照和印章掌管人违反本标准提供证照、盖章,除按公司《员工奖惩制度》处分外,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。
7.2 违规申请、骗取盖章或私刻公司印章的责任人,除按公司《员工奖惩制度》处分外,公司将依法追索损失,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7.3 在印章销毁见证书上签字的人员,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8 证照印章掌管分工表